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黔东南州委编办“四手抓”持续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再提升
时间:2022-09-30 15:37:48

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,严肃机构编制纪律,黔东南州委编办找准切入点、聚焦发力点、强化落脚点,持续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再提升。

一是抓学习宣传,绷紧法规“思想弦”。一是将机构编制法规和制度纳入年度学习计划,以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》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》《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(试行)》等作为重点进行专题学习,通过每周干部职工学习会、中心组学习等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加强学习。二是充分利用网站、短信、宣传手册等多形式,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进行宣传,营造机构编制监督约束的良好氛围。三是将《条例》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州委党校各类主体班次进行轮训,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法制意识。

二是抓制度建设,保障监督“执行力”。《条例》施行以来,黔东南州编制部门严格按照《条例》及配套法律法规的要求,修订了《州县(市)委编委工作规则》《州县(市)委编办工作细则》,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请示事项报送工作的通知》《黔东南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制度》等,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有章可循、有据可依,制度执行更加规范高效,不断巩固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水平和质量。

三是抓工作联动,发挥监督“约束力”。一方面,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。按照《条例》规定,加强与纪检监察、组织、人社、财政、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,建立健全情况通报、信息共享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,推动形成部门合力。另一方面,加大整改力度,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作用,对数据进行动态监测,加强研判,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;对于发现的问题,要求限期整改,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。

四是抓结果运用,架起纪律“警戒线”。强化整改落实,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日常监管、专项检查、巡视巡察等问题清单。以“问题反馈-整改落实-台账销号”的管理模式抓实整改,定期随机选取部分单位及县市进行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,对整改不力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;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,适时组织“回头看”,举一反三、建章立制,巩固整改成果,保障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,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注重结果运用,坚持把监督检查结果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结合起来,并将其作为调整优化部门职能、机构、编制的重要参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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